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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4-06-08 23:36:06
《家》读后感15篇

《家》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后感1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读后感2

巴金的《家》中若干章节读来让人感到难以下咽,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家》读后感3

“学习雷锋好榜样”没错,雷锋是整个中华人民、整个世界人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做社会的大树,树立起助人为乐的旗帜。我看过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可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军民是一家》。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拢,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趟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这雨浇得我都迷湖了,往哪走是正路呢?”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一路上,那孩子冷得直打哆嗦,雷锋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孩子穿上,一直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们送到家,纪大嫂感激地说:“兄弟,我一辈也忘不了你的情意啊!”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住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像他学习,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们要多为人民,多为社会,多为祖国做贡献。

《家》读后感4

读完《肩挑一个家》后,我的心就被震撼了,如果我的家庭也向他们一样,我想我能像他们一样吗?每个人都有一家,你可能有个幸福的家庭,可你享受幸福时想想那些不幸的家庭吧。如果让你挑起这个家,你可以很轻松的说:“可以”吗?

有一个懂事的孩子,他与我们一样的年龄,他的日子却比我们的日子过得艰难得多,我们是衣来张手,饭来张口。而张能达,他是个懂事的小男孩。他每天都要照顾残疾的妈妈,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欢庆节日,而张能达却在家里,安慰妈妈,照顾妈妈。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怎样?我想平时我们受惯了父母的宠爱,真正父母要我们做些事情时,你们也许早就会推脱,甚至发脾气。而张能达却没有。

毛伟鹏,他的故事就是本书的题目——肩挑一个家。毛伟鹏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他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爸爸和奶奶已经不能在工作,一个家只是三间漏进不知多少风雨,经过了多少岁月的房子,为了维持家里的开销,毛伟鹏他来到了饭店打工,老板也很同情他的家庭,破例收留了他。但毛伟鹏他的学业并没有因此而落下,她还考上了姜堰市沈高中学,有了老师们和同学们的关心,毛伟鹏更加努力学习了。毛伟鹏虽然生在了一个贫困的家庭,可他却不知不觉挑起了一个家。

有一个卖馒头的小女孩,她为了照顾患有癫痫的父亲和腿脚不利索的奶奶,靠卖馒头维持家里的开销,她就是谢长玉。有时,馒头卖不完,她就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看书,等下班的人来买她的馒头。正是这个朴素的小女孩,她用稚嫩的肩膀挑起了一个家。

美德值得弘扬 ……此处隐藏3146个字……。’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读后感11

托马斯曼的写作风格显著,把欧洲贵族生活如此事无巨细又丝丝分明的描写,也称得上是德国曹雪芹了。

在他的笔下,一个百年家族如何经历四代人轰然倒塌,写得是那么顺其自然。在读的时候感觉每一件转折的事情都发生得那么自然而然,以至于当读者全身心投入到书里时,甚至不能站在上帝视角分析利弊,会和书中的约翰波登勃洛克一样眼睁睁看着事件发展下去。

从老约翰的辉煌,到最后一代约翰变卖家产身患重病最后不得不跟随母亲回娘家,在读的过程中根本感受不到故事情节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转折。原来大起大落也可以写得这么举重若轻,真是厉害。书中主要的三个人物:约翰、安东妮和克里斯蒂安三兄妹刻画得十分饱满,读起来很有趣,我最喜欢读安东妮。

另外,书里有很多对天气风景的描写,以及对人性的探讨都非常值得琢磨,看得出来作者知识面的广泛。同样的感觉在他的另一部长篇《魔山》(我也非常非常喜欢读,特别喜欢主角在疗养院的日子)里存在,也难怪他会拿诺贝尔了!

最后要酸一下托马斯·曼的一生,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从小接受文学熏陶,娶的妻子也是知识分子,生的几个小孩也各各争气。跟与他同时代且同为德国人的黑塞比起来,他是真·上帝宠儿型作家!

《家》读后感12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以前看总是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以前深得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浮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索。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可能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别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

觉慧

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敢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其实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但是转念想一想,觉慧是不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别人说。

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家》读后感1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14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不顺心的事。有的人郁郁寡欢,有的人从此一蹶不振,而有的人面带微笑勇敢迎接。我一直认为:你觉得空气是甜的,它就一定是甜的。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取决于你的心态。反正日子都是要过的,何不过得开心一点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12岁的卡莉,小时候她与妈妈生活在一起,妈妈对她不管不顾,最终卡莉沦落到被人收养。卡莉一边忍受着养父母大儿子对自己的苛刻,一边自我封闭,严重缺乏安全感。但卡莉的心被两个温暖的小弟弟给捂热了,卡莉想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稍微踮起脚尖,就能拥抱到的阳光,何不酣畅淋漓地去享受呢?

我曾经也是一个胆小封闭的女孩,父母离异,我跟随爸爸来到了爸爸的新家。我非常抵触这个新家,感觉新妈妈、新姐姐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另有所图。我甚至会故意弄脏地板,但是他们却不生气,始终照顾着我。有一次我生病了,新妈妈急得团团转,用她那弱小的身躯抱起我,跌倒了几次,她都始终紧紧抱着我。到了医院,把我交给医生后,突然她就倒地了。原来她也生着病!顿时一股麻意爬满全身。感谢妈妈,感谢姐姐,让我拥有爱,让我每天能看到灿烂的阳光!

布雷兹特里特说:“阳光所照之处,便是我安身立命之地。”心态影响着你的幸福,你觉得全世界都有阳光,那全世界都是你的。哪怕有那么一点小波折也不要怕,只要努力踮起脚尖,就能拥抱到温暖的太阳。加油!做一个充满自信的阳光少年!

《家》读后感15

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受很丰富。

首先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态原来是这样的,其实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我们以前读过的很类似,但是在同样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却有着很不一样的社会生态。

因为在川蜀地,思想上的浪潮还没能很深入影响到这些地方,所以当地接触到新思想往往是进度很慢的一个地方。

第二个,其实更多的就是对于人物的这些感觉了。

嗯,其实都很老套。一些思维或者说是一些升华起来的内容,其实就是都是我们以前司空见惯的一些理论,我都能够很好的理解。

在开头我就说过,作为读者,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体验感很好,让人读起来就没有那么枯燥。

这种要冲破旧社会的牢笼,要去冲破这些时代的掣肘,大部分那个时代的小说情节都有所体现,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都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哪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人物不都是在终其一生地冲破时代牢笼?

当然在合适的故事背景下,这样的人物都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因为他们都会有值得我们去汲取的力量。

可是我们的一生实在太短,我们的目的真的不是要去追求别人眼里的不一般就能取悦自己,而找到最珍贵的自己的价值,已经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也许我读书的境界还不够高,难免总是把作者的许多描述当作是刻意安排的故事情节,其实往往未必如此。

但是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十分感谢巴金先生塑造了这么生动的人物角色,能让人在当今这样的时代下,读到这么有力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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